重要通知: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要求,请所有虚拟主机用户在网站开通15日内提交ICP备案表,凡主机管理中的备案状态显示未提交的老用户也请马上提交,我们将检查并关闭没有提交ICP备案表格的网站!提交方法:登陆后点击“主机管理”-点击“备案”
注意:1、如果您想切换到用户身份登陆请访问您购买产品的网站
2、普通用户邮箱管理请登陆 mail.您的域名,以上只限域管理员登陆
域名管理系统
云服务器管理系统
主机状态及主机真伪查询
CDN管理系统
国家公安部网警备案 42011102000210号 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 闽ICP备11003557号